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關于工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填報提示
各排污許可證管理企業:
為依法實施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2023年10月7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23〕1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排污單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在“十四五”期間將工業噪聲依法全部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通知》規定排污單位需在2025年前完成工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
據統計,渝水區排污許可證申領企業共148家,需要填報工業噪聲企業136家,其中,已完成填報的74家,未開展填報的62家,填報完成率54.4%。為保障各排污企業能夠合法經營生產,請未開展噪聲填報的企業盡快完成排污許可證工業噪聲填報,請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填報工作,具體實施方式和操作步驟參考如下:
一、實施方式
企業可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排污單位需要繼續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在排污登記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審批部門提出延續申請)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請或變更排污許可證時,依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HJ 1301—2023),通過重新申請或排污許可證變更增加工業噪聲相關內容。
二、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條 排放工業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單位,不得無排污許可證排放工業噪聲,并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進行噪聲污染防治。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無排污許可證或者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三、排污許可證工業噪聲填報操作步驟
1、登入網站https://permit.mee.gov.cn,點擊“網上申報”

2、企業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噪聲填報,如果本次只增加噪聲內容可點擊排污許可變更

3、進入排污許可變更頁面點擊工業噪聲排放信息

4、進入工業噪聲填報頁面首先填報產噪環節
①產噪環節選擇右上角“添加”,填報產噪環節的相關信息。
②產噪單元編號,按照“CZxxxx”進行編號,如“CZ0001”,依次編號。
③產噪單元名稱,可按照生產線、生產單位或廠房等填報產噪單元,無需逐個填報產生產設施。
④主要產噪設施,系統已有部分自帶的產噪生產設施,若系統沒有,可以選取“其他”自行編輯設施名稱。同步填報產噪設施的數量和單位。
⑤主要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系統已有部分自帶的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可直接選用,也可以選取“其他”自行編輯。噪聲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上方填報的產噪設施對應。

5、填報執行標準
選擇右上角“添加”,填報執行標準的相關信息。
系統默認可選擇的標準只有《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生產時段,一般情況下,晝間為06:00—22:00,夜間為22:00—次日06:00。企業按照設計日生產時間填寫。

6、工業噪聲排放管理要求
選擇右上角“添加”,填報工業噪聲排放許可管理要求的相關信息。
①廠界噪聲點位名稱,根據企業實際,自行編輯廠界噪聲點位名稱。一般可按照東南、西、北常規的廠界劃分確定。
②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類別,按照GB 12348填報。工業噪聲排污單位若位于未劃分聲環境功能區的區域,當廠界外有噪聲敏感建筑物時,依法依規參照GB 3096和GBIT 15190的規定確定廠界外區域的聲環境質量要求,據此確定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類別。選擇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類別后,工業噪聲許可排放限值會自動帶出,無需編輯。

以下為新余市聲功能區劃圖

7、自行監測要求
選擇右上角“添加”,填報自行監測的相關信息。
①廠界噪聲點位名稱,“工業噪聲排放管理要求”編輯后,此表格選擇已編輯的數值即可。
②監測指標:工業噪聲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指標為有代表性時段的廠界晝間等效聲級(Leq)、夜間等效聲級(Leq)、夜間頻發噪聲最大聲級(Lmax)及夜間偶發噪聲最大聲級(Lmax)。
③監測頻次:監測頻次按照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中最低監測頻次執行;無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的,或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未規定的,按照 HJ819 執行,以下僅供參考。

8、其他信息
在環境管理臺賬添加工業噪聲信息的管理臺賬如下:

排污登記僅可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登記,生態環境部門未開通任何排污許可業務線上辦理小程序,且從未委托任何服務機構開展排污登記有償代辦服務!(有疑問可電話咨詢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股0790-7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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