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區2022年度關于中央第二輪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完成整改擬銷號
反饋問題情況公示(第三批)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規范,根據《新余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現就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情況(渝水區)進行公示。
本公示時間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共7個工作日,對本公示情況有疑問和異議的,請聯系新余市生態環境局(聯系電話:0791-6428950)、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聯系電話:0790-7201659)。
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表1
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完成整改擬銷號反饋問題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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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整改問題名稱 |
整改目標 |
整改措施 |
牽頭單位 |
整改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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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十三)礦山整治修復走過場。根據2019年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江西省開展礦山開發整治專項行動共排查出各類問題2562個,涉及礦山1190座,2021年3月匯總整改完成率為99.96%。但督察發現,新余、贛州等地虛報整改進度,部分礦山甚至未開展任何修復工作。現場抽查新余市10座礦山,發現均未整改到位,盛安公司未落實“邊開采、邊治理”要求,礦區只開采,不治理,廢石依山傾倒,破壞大量植被;長興礦業公司破碎車間密閉設施損壞,下料裝置和物料堆場無噴淋降塵措施。贛州市寧都縣青塘鎢礦僅制定生態修復計劃,未開展修復工作;朝盛礦業不僅不修復,還持續違法侵占林地,堆放尾礦渣;全南縣福興金屬礦直接在尾礦砂上植樹復綠,所栽樹苗全部枯死,而地方均上報稱已完成整改。 |
全面完成4座礦山曝光問題整改 |
針對現場抽查的4座礦山問題,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實行1名縣處級干部掛點1個礦山、1名干部包礦督導整改工作機制,督促有關問題2021年底前整改到位。 |
區自然資源局 |
曝光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11月17日,自然資源渝水分局已匯總環保和工信部門意見后報區政府,由渝水區礦山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辦代章)上報市整改辦。在區整改辦的組織下,自然資源渝水分局牽頭環保和工信部門于2022年5月6日對上述曝光問題進行“回頭看”,進一步檢查鞏固整改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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