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渝水區委書記、區級總河(湖)長劉穎豪簽發渝水區2023年第1號總河(湖)長令,要求持續強化河湖長制,縱深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
渝水區2023年第1號總河(湖)長令是對省、市2023年1號總河(湖)長令的貫徹落實,結合渝水治水管水工作實際,提出了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十五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開展地毯式排查河湖“四亂”問題、全面加強河湖“四亂”問題整治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和激勵問責、嚴格規范河湖水域岸線管控、構建齊抓共管工作格局等五大方面內容。
總河長令指出,區水利局、各鄉鎮(辦)要開展地毯式排查河湖“四亂”問題,進一步加大“四亂”問題排查力度,做到應查盡查,應報盡報,實現轄區全覆蓋,所有發現的問題形成問題、整改、責任、銷號清單,做到邊查邊改,動態銷號。
總河長令要求,區、鄉、村三級河湖長要有針對性開展巡河巡湖督導,及時協調解決整治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對真抓實干、較真碰硬、成效突出的,及時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實、整改任務未完成的,河湖長制年度考核工作予以扣分。
總河長令強調,各鄉鎮(辦)和區級相關責任單位要以釘釘子精神縱深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全力推動河湖“清四亂”三年攻堅行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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