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司法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區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機構職能:1.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2.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區政府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3.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4.承擔統籌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5.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6.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7.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8.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組成:渝水區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區辦秘書股、由政工室(指揮中心)、普法與依法治理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社區矯正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行政復議與應訴股等股室組成,派出機構16個(均為副科級單位),即羅坊司法所、下村司法所、水北司法所、良山司法所、姚圩司法所、新溪司法所、珠珊司法所、鵠山司法所、人和司法所、南安司法所、界水司法所、城南司法所、城北司法所、仙來司法所、袁河司法所、通洲司法所、新鋼司法所。現有編制人員44名,行政編42個,工勤編2個。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
本部門2021年年末實有人數53人,其中在職人員36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年末其他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1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說明:無項目支出。

說明:無國有資產。

說明:無國有資產。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總計1373.94萬元,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186.88萬元,較2020年增加16.03萬元,增長8.58%;本年收入合計1373.94萬元,較2020年增加22.36萬元,增長2 %,主要原因是:較上年人員經費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373.94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支出總計1373.9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373.94萬元,較2020年增加209.23萬元,增長17.96%,主要原因是:上年基層司法所投入較少,本年較去年相比投入較多等及人員經費增加,辦案補貼及刑釋人員生活補助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0年減少186.8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基層司法所投入較少,本年較去年相比投入較多等及人員經費增加,辦案補貼及刑釋人員生活補助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373.94萬元,占100 %;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99.7萬元,決算數為1187.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9.6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05.06萬元,決算數為1272.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10.35%,主要原因是:上年基層司法所投入較少,本年較去年相比投入較多等及人員經費增加,辦案補貼及刑釋人員生活補助增加。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2.76萬元,決算數為 54.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99%,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三)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預算時沒有做農林水支出預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1.88萬元,決算數為41.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73.94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537.67萬元,較2020年減少18.56萬元,下降3.34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少。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95.08萬元,較2020年增加1.18萬元,增長0.40%,主要原因是:業務增長導致費用增長。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16.20萬元,較2020年增加227.93萬元,增長79.07%,主要原因是: 上年基層司法所投入較少,本年較去年相比投入較多等及人員經費增加,案件數量增長,刑釋人員增加、標準提高,導致經費增長。
(四)資本性支出24.98萬元,較2020年減少1.32萬元,下降5.02 %,主要原因是:經費緊張,厲行節約。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29萬元,決算數為1.44萬元,完成預算的9.42%,決算數與2020年相同,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0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員沒有因公出國(境)情況。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員沒有因公出國(境)情況。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我局人員沒有因公出國(境)情況。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3萬元,決算數為1.44萬元,完成預算的11.71%,決算數與2020年相同,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經費緊張,厲行節約,招待簡樸。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經費緊張,厲行節約,招待簡樸。全年國內公務接待13批,累計接待1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 人次,主要為:我局沒有外事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2.99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0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沒有公車,年末公務用車保有0輛。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0.0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14萬元,降低0.04 %,主要原因是:經費緊張,厲行節約。辦公設施設備購置經費9.18萬元,較2020年減少0.48萬元,下降4.97%。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支出15.81萬元,較2020年減少0.83萬元,下降4.99%,人員編制數量減少4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資本性支出1.31萬元。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8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8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內各項為0,詳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納入2021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1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8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2.72%。
組織對“普法宣傳”這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全年預算數為8萬元,執行數為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99.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資金結構:(1)基本支出:全年預算數636.7萬元,全年執行數636.7萬元,執行率100%。(2)項目支出:全年預算數62.9萬元,全年執行數62.9萬元,執行率100%。
(二) 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1.單位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司法局成立了以分管財務的副局長為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績效評價工作小組,明確熟悉財務工作的同志具體負責績效評價工作,機關各股室密切配合,提供績效評價所需要的數據和材料,著重從普法宣傳、法制建設工作開展2021年績效評價工作。
2.單位項目的評價結果情況
1.評價結果情況詳見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2.績效評價系統通過對2021年各項指標評價得分90分,評價為“優”。沒有出現偏離績效目標的情況。
3.單位項目績效目標及完成情況
(1)普法宣傳工作
預期目標:建立完善龍池墅憲法主題公園,組織開展“12?4”憲法日及各項專項法治宣傳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機關、農村學校、企業開展法治講座活動;進行區鄉村三級法律明白人培訓,一般法律明白人培訓達到3課時,骨干法律明白人達到6課時,提高法律明白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建立完善龍池墅憲法主題公園,組織開展“12?4”憲法日及各項專項法治宣傳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機關、農村學校、企業開展法治講座活動;進行區鄉村三級法律明白人培訓,一般法律明白人培訓達到3課時,骨干法律明白人達到6課時,提高法律明白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實際完成情況:龍池墅憲法主題公園法治宣傳內容進行了全面更新;組織開展了憲法、掃黑除惡等專項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到機關、農村(傳習所)、學校、企業等地進行法律法規宣講360余課時,聽眾達36000余人。
(2)法制建設工作
預期目標:到2025年,黨領導法治渝水建設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立足區情、特色鮮明的法規制度體系更加完備,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司法權運行機制更加科學有效,法治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黨內法規制度更加完善,實現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職能的上下貫通、高效協同,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領導法治渝水建設工作體系。
實際完成情況:推動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針對鄉鎮司法所建設薄弱問題,協調11名優秀年輕干部擔任基層司法所長,推進了基層法治隊伍年輕化、專業化。
2021年,先后榮獲“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全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全省社區矯正工作表現突出集體、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示范點”等10多項國家及省級榮譽。
4.績效自評結果應用和公開情況
(1)績效自評結果應用
a.普法宣傳工作
(a)科學謀劃全區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根據市委依法治市辦有關文件要求,我區印發了《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區考評細則》,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書面審議通過了《法治渝水建設規劃(2021-2025年)》等文件。召開了區委依法治區辦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部署推進“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滿意度”主題實踐活動。
(b)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印發了《渝水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壓實各方責任。推動減證便民,組織召開我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推進會,梳理編制全區15個單位84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并進行公布。高質量開展合法性審查,共審查修改文件合同49件,有效保障了政府依法決策。推進合法性審查下沉到基層,制定并發布了《關于推進鄉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工作的通知》,召開工作部署會推進落實。
b.法制建設工作
(a)持續推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共收到復議申請案件10件。受區政府委托辦理的行政訴訟案件128件。無一件復議案件被糾錯,以區政府為被告案件未出現敗訴情形。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一批與征地拆遷等相關的案件得以妥善處理,聯合各單位以及南鐵兩院、法律顧問多次積極主動對接對方當事人,最終促成了多起案件撤訴。共調解行政復議案件3件,行政訴訟案件10件,有效的降低了我區政府的被訴風險。認真落實《新余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b)推進多層次多領域普法依法治理。積極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安全環境排查整治等法治宣傳主題活動,共發放法治宣傳資料6000余份。著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與省未管所、新法制報社、律所聯合到全區各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通過“賽馬”機制強化競爭,羅坊鎮、仙來辦、珠珊鎮等鄉鎮獲得第一批市級法治鄉鎮;珠珊鎮花田村委等5個村(社區)被評為第五批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c)高位推動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認真貫徹落實徐鴻市長關于推進鄉鎮綜合執法改革的批示精神,先后組織召開兩次會議推進工作。印發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搭建執法隊伍,11個鄉鎮共確定執法人員(含隊長)122人,全部辦理了綜合執法證件。先后組織區法律顧問、區衛健委業務負責人到羅坊鎮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進行專題授課和業務指導。對接區財政局、珠珊鎮,協調解決鄉鎮罰沒款賬戶的設立。
(2)公開情況
嚴格按照區財政文件要求,已及時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讓公眾看得見、看得清、看得懂。
(附項目支出自評表)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各項指標基本完成。龍池墅憲法主題公園法治宣傳內容進行了全面更新;組織開展了憲法、掃黑除惡等專項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到機關、農村(傳習所)、學校、企業等地進行法律法規宣講360余課時,聽眾達36000余人。推動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針對鄉鎮司法所建設薄弱問題,協調11名優秀年輕干部擔任基層司法所長,推進了基層法治隊伍年輕化、專業化。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100分。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本部分主要參照部門決算編制說明、財務會計制度及《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有關說明對我局決算中涉及到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進行規范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和從中央、省級、市級取得的政法轉移支付及刑滿釋放人員接送工作生活補助配套經費,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費、安置幫教費、司法所經費和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相關支出、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費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費用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組織各種媒體的宣傳、普法裝備與設施、宣傳資料、對外宣傳、法制作品的審讀評審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反映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用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社區矯正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制建設項:反映各級政府用于法制建設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司法支出項: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發生的法學研究費、司法協助費、典型推廣和表彰費、證書工本費等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貧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5、“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單位租車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1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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