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2022年部門預算
目 錄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XX局(部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2022年部門預算表
第一部分 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主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于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全區建筑業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村鎮建設管理、物業管理、棚戶區改造、保障房建設和管理、背街小巷維修改造等的發展計劃、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監督和管理建筑企業和建設工程,整頓、培育和規范建筑市場,并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負責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與安全,燃氣經營管理、監督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行為。
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全國統一定額,協助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評估。指導和管理全區村鎮建設,加速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協調和管理房地產、建筑業、市政公用事業等工作,組織責任區內的城市環境管理和綜合整治工作。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有預算單位一個,編制人數38人,其中:行政編制12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23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人;實有人數38人,其中:在職人數38人,包括行政人員12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23人、自收自支事業人員2人;退休人員17人。
第二部分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入預算總額為600.58萬元,比上年減少5.69萬元 ,原因是人員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00.58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100%,比上年增減少 5.69萬元 ;事業收入 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 %,比上年增加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 %,比上年增加0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比上年增加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 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比上年增加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 %,比上年增加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支出預算總額為600.58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76.58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6 %;包括工資福利支出 514.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41.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37萬元、資本性支出15萬元;項目支出24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4%,包括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 24萬元、生產建設性項目支出0 萬元、其他項目支出 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0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 %;上繳上級支出0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 %。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7%;城鄉社區支出525.3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7.5 %;住房保障支出29.2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8 %。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514.1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85.6%;商品和服務支出 41.0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6.8%;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3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資本性支出1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5%。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600.5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 %,比上年減少5.69萬元 ,原因是人員減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7%;城鄉社區支出525.3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7.5 %;住房保障支出29.2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8 %。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514.1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85.6%;商品和服務支出 41.0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6.8%;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3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資本性支出1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5%。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2022年本部門的公用經費 41.08 萬元,其中:辦公、印刷費及咨詢費5.4萬元,較上年預算51.6萬元;水、電、郵電費6.36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4萬元;取暖費、物業管理費5.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交通費用1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78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5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15萬元、工程預算 0萬元、服務預算 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三輛,屬工程用車,共200.1萬元,此三輛車分別由城南辦、城北辦、袁河經開區使用。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零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2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1個,(部門預算中 50 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 21萬元),涉及資金 24萬元。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 12.43 萬元。其中:
公務接待費 8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1.6萬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節約公務接待成本。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 3.43 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主要原因是節約公務用車運行成本。
第三部分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部門預算表(詳見公開表格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本單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及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樣式: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
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
基金彌補 2022 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結轉和結余
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按照單位2022年部門預算所使用的科目代碼進行解釋說明)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繳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城鄉社區支出:指反映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包括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城鄉社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管理等方面支出,城鄉社區道路、橋涵、燃氣、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方面 的支出。
新余市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
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2022年渝水區
【36】2022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單位)_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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