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水區人民政府印發了《渝水區民間投資工業項目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現就《獎勵辦法》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牢固樹立“項目為王、項目為要”,全力以赴抓項目、促投資、拼增長,推進工業項目早建成早投產,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加大工業投入和優化投資方向,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全力構建“1+2+N”現代化工業經濟體系。
二、編制過程
主要分為2個階段:一是研究草擬。根據渝水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工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入推進渝水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的若干措施》、《渝水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五十條》、《渝水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試驗區獎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確定的產業重點方向及關鍵產業鏈重點環節。二是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向區委各部門、區政府機構、各鄉鎮(辦)、新余經開區等單位的意見,均反饋無意見。
一、主要內容
《獎勵辦法》由獎勵范圍、獎勵額度、獎勵方式、申報程序、資金撥付、監督管理、施行時限七部分構成。
(一)獎勵范圍
1.在渝水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誠信經營,依法納稅,項目建成投產的規模以上民營工業企業。民營企業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納入獎勵范圍。
2.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渝水區行政區域內,已完成項目備案、環境保護評估、安全生產評估(或核準)等審批手續文件。
3.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并按審批文件的批準時間或投資協議規定的時間建成投產。
(二)獎勵額度
1.根據實際完成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投產獎勵,最高獎勵限額100萬元。
2.被評為年終項目駿馬獎的,另行獎勵5萬元。
3.對項目投產后被認定為江西省級“專精特新”、制造業單項冠軍、行業小巨人、省級領航的企業且在三年有效期內的民營工業企業,按投產獎勵資金的20%另行予以獎勵。
(三)獎勵方式
獎勵分兩個階段進行,項目建設竣工時獎勵80%金額,企業投產入規時獎勵20%金額(實際獎勵金額以項目驗收確定的金額為準)。
(四)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根據當年度申報通知要求,認真填報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五)資金撥付
資金撥付設立民間投資工業項目獎勵專項資金,區財政局統籌安排資金來源,根據民間投資工業項目獎勵專項資金安排計劃文件將資金下達至區工信局,由其及時撥付至企業。
(六)監督管理
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項目屬地不定期對獲得獎勵資金的企業進行檢查,防止虛報騙取獎勵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及時發現問題并予以糾正和處理。
(七)施行時限
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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