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河街道2025年幫扶產業收益分配計劃
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實現鄉村振興提供更好保障,根據省、市、區文件精神,繼續發揮扶貧項目資產的幫扶作用,所得收益重點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實現鄉村振興,通過資產受益的方式用于幫助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增收,現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資產收益
收益資產來源為:
1.區級產業資金收益。
2.街道光伏車棚產業資金收益。
分配資金以實際到賬收益為準。
二、分配對象
街道納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的所有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易返貧致貧戶、邊緣易致貧戶、脫貧不穩定戶、突發嚴重困難戶)。
三、分配原則
資產收益資金實行“先歸集,后分配”,堅持“以獎代補”和“差異化”的分配原則。幫扶產業項目資金收益先落實到村集體,按照“村提方案、街道審核、區級備案”的流程,以管理處為單位通過民主決策提出具體資產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經管理處公示無異議后,報經街道審核同意后實施并在管理處內公告,報區鄉村振興部門備案。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防止搞平衡照顧和優親厚友。
四、分配方式
1.區級產業收益按照文件全額下撥至管理處,管理處按照各自收益分配計劃實施分配。
2.街道光伏產業收益資金在扣除運維等管理費用后按占比分配至六個入資單位,街道所屬收益優先用于村級公益性崗位補助支出,以實際崗位數每崗每月400元標準進行補助。
3.街道所屬光伏產業收益支出公益性崗位補助后剩余資金按受益人數占比劃撥到六個管理處財政賬戶,再由管理處根據各自收益分配計劃對資金進行使用分配,下撥到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社會保障一卡通”賬戶(并在摘要欄中標注“xx資產收益”字樣)。
4.產業項目資產收益主要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規模性返貧和特殊群體返貧以及村內項目運營管護、村級公益事業等方面。對有勞動能力的,鼓勵通過參加村內建設和發展、開發的公益性崗位等勞動增收方式進行分配或者對產業發展、務工就業成效顯著的家庭“以獎代補”分配;對無勞動能力的,鼓勵通過模范遵守村規民約、“曉康驛站”、道德積分等方式進行分配,嚴禁采用簡單發錢發物、“一分了之、人人有份、平均主義、泛福利化”的做法分配收益。
五、分配要求
1.所有產業收益資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分配到位。
2.產業收益計劃分配實行全過程公開,村民理事會全程監督,并自覺接受民主監督。
袁河街道辦事處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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