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朱華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區委各部門,區直各單位、各群團黨委、黨組(總支、支部),經濟開發區黨工委:
區委決定:
朱華軍同志任中共渝水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謝淘同志任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委員、書記;
劉宇斌同志任中共城南街道委員會書記;
周海勇同志任中共袁河街道委員會書記;
朱鵬程同志任中共仙來辦事處委員會委員、書記,免去其中共新溪鄉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徐發生同志任中共新溪鄉委員會書記;
黃磊同志任中共城南街道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渝水區委宣傳部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高智軍同志任中共袁河街道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渝水區委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周愛勇同志任中共新溪鄉委員會委員、副書記;
張太盛同志任中共界水鄉委員會委員、副書記;
王小平同志晉升為良山鎮一級主任科員;
胡林敏同志晉升為鵠山鄉一級主任科員;
鄒智清同志任南安鄉二級主任科員;
何正根同志任中共城北街道委員會委員、中共城北街道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城北街道監察辦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南安鄉委員會副書記、宣傳委員、委員職務;
胡剛同志任中共城北街道委員會政法委員;
桂瑜明同志任中共城北街道委員會委員,免去其中共界水鄉委員會宣傳委員、委員職務;
袁林同志任中共城南街道委員會委員、副書記、政法委員,免去其中共新鋼街道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共新鋼街道委員會委員職務;
郭海珍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城南街道監察辦公室主任;
彭麗同志任中共袁河街道委員會政法委員;
嚴永琴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袁河街道監察辦公室主任;
伍水云同志任中共仙來辦事處委員會政法委員;
符學民同志任中共通洲辦事處委員會政法委員;
胡永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通洲辦事處監察辦公室主任;
盧毅明同志任中共新鋼街道委員會政法委員;
李浩琦同志任中共良山鎮委員會副書記、政法委員,免去其中共良山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胡宇同志任中共良山鎮委員會委員,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丁菊平同志任中共羅坊鎮委員會政法委員;
陳海賓同志晉升為羅坊鎮三級主任科員,免去其中共羅坊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共羅坊鎮委員會委員職務;
趙新泉同志任中共羅坊鎮委員會委員、中共羅坊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羅坊鎮監察辦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水北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委員職務;
胡貴寶同志任中共珠珊鎮委員會政法委員,晉升為珠珊鎮三級主任科員;
胡凱華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珠珊鎮監察辦公室主任;
王巍同志任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委員、副書記、政法委員,免去其中共界水鄉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共界水鄉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玢同志任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委員、中共水北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水北鎮監察辦公室主任;
尹至啟同志任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委員、組織委員,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楊勁同志任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委員,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黃明同志任中共下村鎮委員會政法委員;
廖欣榮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下村鎮監察辦公室主任;
金磊同志任中共下村鎮委員會委員;
蔣曉鳳同志任下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周麗華同志任下村鎮四級主任科員,免去其中共水北鎮委員會組織委員、委員職務;
晏崧富同志任中共姚圩鎮委員會政法委員;
丁廣俊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姚圩鎮監察辦公室主任;
劉敏浩同志任姚圩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喻陽同志任中共南安鄉委員會委員、副書記、政法委員;
陳志剛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南安鄉監察辦公室主任;
鄧琛同志任中共南安鄉委員會委員,免去其中共姚圩鎮委員會委員職務;
鄧永永同志任中共南安鄉委員會委員、宣傳委員;
郭志凱同志晉升為南安鄉三級主任科員,免去其中共南安鄉委員會委員職務;
吳彬同志任南安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黃奔文同志任中共新溪鄉委員會政法委員;
李娜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新溪鄉監察辦公室主任;
漆俊杰同志任中共新溪鄉委員會委員;
艾沛同志任新溪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彭超同志任中共界水鄉委員會政法委員;
彭喜志同志任中共界水鄉委員會委員、中共界水鄉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界水鄉監察辦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新溪鄉委員會委員職務;
喻春花同志任中共界水鄉委員會委員、宣傳委員,免去其界水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歐陽騄同志任界水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廖冬華同志任中共人和鄉委員會政法委員;
熊榮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人和鄉監察辦公室主任;
朱琳同志任人和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張陽同志任中共鵠山鄉委員會政法委員;
李建平同志任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派出鵠山鄉監察辦公室主任;
宋愛平同志任渝水區紅十字會會長,免去其渝水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桂發根同志任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免去其下村鎮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葛騰同志任中共渝水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渝水區監察委員會室主任;
彭梅蘭同志任渝水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胡莉平同志任渝水區紅十字會專職副監事長,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簡少華同志任渝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級主任科員,免去其鵠山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張霞同志任渝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級主任科員,免去其羅坊鎮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肖落根同志任渝水區人民法院四級主任科員;
免去簡若賓同志的中共城南街道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李詩平同志的中共仙來辦事處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胡旻同志的中共下村鎮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胡春芽同志的中共水北鎮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另行安排;
免去黃鍵同志的中共渝水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職務;
免去曾志芳同志的中共渝水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宣傳部部長職務;
免去韋強同志的中共渝水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職務;
免去陳娟同志的中共渝水區婦女聯合會黨組成員、渝水區婦女聯合會副主席職務;
免去廖文彬同志的中共城南街道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蔣冬平同志的中共城北街道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共城北街道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曾斌同志的中共通洲辦事處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鄭志強同志的中共良山鎮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張艷靈同志的良山鎮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免去鐘慧慧同志的羅坊鎮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免去宋斌同志的中共水北鎮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費冬冬同志的新溪鄉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免去黃軍平同志的鵠山鄉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免去李巧云同志的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渝水區總支部第三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中共渝水區委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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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渝水區委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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