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鄉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A-11、A-15-03地塊調整》批前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西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及《江西省城鄉規劃公開公示辦法(試行)》規定,現將《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鄉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A-11、A-15-03地塊調整》基本情況在渝水區人民政府網(m.htfjpj.com)和鵠山鎮人民政府公示欄予以公示,如對該規劃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1年12月22日(公示為3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我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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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鄉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
A-11、A-15-03地塊調整》規劃簡介
一、調整原因
鵠山工礦區安置項目已列入“2021年度國家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中,要求項目一期工程(約70套安置房)于2021年開工建設。
項目一期用地位于已批復的《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鄉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A-15-03地塊,其規劃用地性質為文體科技用地(C3),與項目一期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R2)不符。因此,為保障項目一期的順利推進和控規的科學性,需對項目一期用地在控規單元內進行調整置換。
二、調整項目
1、范圍
調整涉及《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鄉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A-11、A-15-03兩個地塊,總面積23977平方米(約36畝),為東環北路、商貿路、鵠窩大道、公園路圍合區域。
2、內容
地塊A-11:調整為A-11-01、A-11-02兩個地塊。
其中,地塊A-11-01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14785㎡,容積率為1.4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綠地率30%;地塊A-11-02規劃用地性質為文體科技用地,用地面積4596㎡,容積率為1.20,建筑密度26%,建筑限高15米,綠地率35%。
地塊A-15-03用地面積不變,用地性質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為1.8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綠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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