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民辦學校年檢指標程序、年檢結果和行政處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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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年檢指標 |
年檢程序 |
年檢結果 |
行政處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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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黃岡學校 |
一、年檢指標分為 (一)黨的建設(20分),(二)辦學條件(20分) (三)依法治校(22分),(四)財務財產管理(15分) (五)辦學行為(17分)(六)師生權益(6分) 具體見《渝水區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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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檢程序分為學校自查、實地評估和結果公示三個階段。 1.學校自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年檢須提供的材料要求,準備好年檢材料(一式兩份)并裝訂成冊報送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對照年度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進行自查,分類準備佐證材料。 2.實地評估。教育部門牽頭成立評估組,在審查年檢材料的基礎上,通過到校查閱佐證材料、召開座談會和現場查看等形式進行實地評估。 3.結果公示。教育部門根據評估組出具的報告和相關業務股室的評分,結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研究評議確定年檢結果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0天,如公示期內被舉報,且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的,則重新確定評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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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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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區外國語學校 |
合格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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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東旭學校 |
合格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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