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民政局關于印發《渝水區民政領域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關建立包容審慎監管機制的要求,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渝水區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適用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違法違規行為情節輕微,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
(二)符合本清單所列情形,在本行政區域同一當事人有且僅有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可免罰;
(三)違法行為立即改正或者承諾限期改正;
(四)當事人已接受教育;
(五)屬于《渝水區民政局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所列情形。
二、有關要求
(一)嚴格把握適用范圍。原則上清單中所列明事項的輕微違法行為適用于承諾改正,不予行政處罰。但對屬于清單范圍中的違法行為,經調查后認為不滿足上述條件的,應及時立案查處。違法當事人簽署承諾書后不履行承諾,或整改后再犯的,要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二)加強執法監督。對于不嚴格執行輕微免罰程序規定以及擅自將不屬于清單規定的事項適用輕微免罰的,及時予以糾正并進行錯案追究,防止以“輕微免罰”為借口消極執法、辦人情案。
附件:渝水區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渝水區民政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
渝水區民政局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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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違法行為 |
不予處罰條件 |
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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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違反民辦非企業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拒不接受或者不 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
一年不參加年度檢查的,不予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薄睹褶k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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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違反社會團體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拒不接受或者不按 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
一年不參加年度檢查的,不予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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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對初入院老人開展入院評估的情況。 |
屬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參照《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有關規定的延伸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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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違反殯葬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墓穴占地面積超過標準 |
已自行改正或在民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到位,不予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薄秶鴦赵簹浽峁芾項l例》(國務院令第225號)第十九條:墓穴占地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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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對違反慈善活動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慈善組織不依法向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或者不及時主動向捐贈人反饋有關情況。 |
違法行為輕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在民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到位的,不 予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一百零二條慈善組織不依法向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或者不及時主動向捐贈人反饋有關情況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限期停止活動。 |
相關政策解讀鏈接:http://m.htfjpj.com/yushui/c100115/2025-02/26/content_8fa45c413a8e45209de27fd6c5fe855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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