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信訪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區信訪局是主管全區信訪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1、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2、承辦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3、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4、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5、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對區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二、部門基本情況
區信訪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局本級)。編制人數11人,其中:行政編制6人,事業編制5人(群眾工作服務中心),;實有人數11人,其中:在職人數11人,包括行政人員6人,事業人員5人。
第二部分 信訪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入情況
2024年區信訪局收入預算總額為311.35萬元,比上年增加82.76萬萬元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11.35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00%。
(二)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我局支出預算總額為311.35元,較上年增加82.76萬元 ,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79.5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8%;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63.6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48萬元,項目支出131.8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3%。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249.1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0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住房保障支出7.8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3%;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63.6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66%;商品和服務支出10.4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6%,項目支出131.8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1%。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我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11.3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具體支出情況是:基本支出179.5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8%;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63.6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48萬元,項目支出131.8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2%。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2024年本部門的公用經費10.48萬元,其中:辦公費1.9萬元,印刷費1萬元,郵電費0.62萬元,工會經費0.78萬元,維護費0.5萬元,費其他交通費用5.07萬元,公務接待費0.6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我局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以及政府采購貨物預算數額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內各項均為0。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沒有納入預算績效管理。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我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6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
公務接待費0.6萬元,比上年減少1.40萬元,
第三部分 信訪局 2024年部門預算表(詳見公開表格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本單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及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
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
基金彌補 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 2024年全部結轉和結余
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按照單位2024年部門預算所使用的科目代碼進行解釋說明)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繳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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