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開放辦字〔2020〕7號
新余市開放辦關于印發《新余市招商引資
項目認定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新余市招商引資項目認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開放辦
2020年5月8日
新余市招商引資項目認定辦法
為了科學、公正、規范地考核招商引資項目,切實保證招商引資引進項目資金的準確性和真實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項目范圍市外企業或自然人(含渝郎回鄉人員)在本市范圍內以獨資、合資、合作且投資500萬元以上的項目。
二、項目實際到位資金認定范圍
(一)可納入認定范圍
1.工業項目:以生產經營性投資(兼并收購重組項目包括用于資產收購的資金),包括土地、建筑物、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認定到位資金。其中土地投入以企業實際交納的土地出讓金等有關支出認定,建筑物以實際建筑面積和施工進度認定,設備以設備購置和安裝所發生費用認定。
2.農業項目:以種植業、林業(含花卉苗木)、畜牧業、水產養殖業等農業及農副產品加工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土地、廠房、機器設備及其配套的辦公、生活設施,種畜、種禽,林果種苗,人工費、材料費等實際發生費用認定到位資金。
3.現代服務業項目:餐飲、賓館、物流、寫字樓、商場等項目以固定資產投資認定到位資金。
4.社會事業性項目:投資者自主經營或合資用于醫院、福利院、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公園、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社會公益性項目,及文化娛樂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認定到位資金。
5.金融機構項目: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商務部、省政府金融辦及其授權監管機構等有權審批部門批準設立的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分支機構,以批準的注冊資金(或營運資金)文件為依據,并以實際到賬資金認定到位資金。
6.PPP項目:經營性項目以其實際投入到項目建設資金的80%認定到位資金;準經營性項目以其實際投入到項目建設資金的50%認定到位資金;非經營性項目以其實際投入到項目建設的資金除以項目的合作運營年限認定到位資金。
7.企業增資擴股項目:以新建廠房或新上生產線實際固定資產投資認定到位資金。
8.收購兼并資金項目:以轉讓合同標明的轉讓價格為標準,按實際付款到位投資額認定到位資金。
9.礦產業投資項目:以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的出讓價認定到位資金。
10.外資項目:以省商務廳確定的現匯進資金額認定到位資金,以美元為單位的,按當時匯率兌換計算予以認定。
(二)不納入認定范圍
1.企業原有股東職務和股份調整、企業名稱變更,原有設備升級更換的,不認定為招商引資項目。
2.除增資擴股和續資的項目,企業注冊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的項目。
3.住宅類房地產,城市綜合體、旅游、健康休閑養老等項目中的地產開發部分不認定為招商引資項目。
4.注冊資金,除金融機構外均不納入認定范圍。
5.總部經濟項目和爭取上級資金項目不納入認定范圍。
三、項目進資考核辦法
(一)項目進資認定程序
1.項目申報。申報單位在項目開始接觸洽談時,當月上報跟蹤項目信息,在項目開工建設或資金到位后,提供項目相關資料,向市開放辦申報進資。
2.審核認定。通過審核進資材料、現場查看方式對小分隊項目進行審核認定。前期未報送跟蹤信息、原則上當月報送跟蹤當月進資及進資材料不全的項目不予審核認定。所有進資均以外地企業或客商投入認定實際進資。
(二)項目進資申報材料
1.項目進資申報表、項目合同、營業執照、項目立項批復或備案登記、有效進資憑證(驗資報告或銀行進賬單、土地出讓金發票、建筑發票、設備購買發票等)、投資者身份證明、土地使用證明等復印件、引資證明需加蓋縣(區)商務局、項目落戶地及投資企業三方公章、項目現場照片。
2.以下項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須額外提交以下相關材料:①申報采掘類項目時,需提交礦產資源管理部門的許可文件;②申報PPP項目時,須提交項目所屬類別證明并加蓋市發改委公章。
3.申報外資項目時,只須提交營業執照、縣(區)政府、管委會的進資情況說明、進賬單、企業的出資證明。
四、其他事項
1.續資項目實際進資認定時限為自該項目上報納入認定起,總投資5億元(不含5億元)以下項目連續認定2年,5億元以上項目連續認定3年,超過時限的項目及實際進資不再認定。其中,研發中心、技術中心、結算中心、運營中心及地區總部、省外股份制銀行等三產項目實際進資1年內認定完畢。增資擴股項目必須是企業已完成首期預計投資兩年后方可申報。
2.在項目前期開始洽談時應在每月及時報送《跟蹤項目一覽表》,更新跟蹤項目進展情況,開工建設或資金到位后,在每月20號前提供項目相關資料申報進資。
3.同一個項目僅認定一個引進單位,若一個項目兩個以上單位同時報送,由有關單位自行協商確定項目引進單位,原則上以誰先報送跟蹤項目為認定依據。
附件:項目進資申報表
附件
項目進資申報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上報時間:
| 項目名稱 |
投資方 |
投資 總額 (萬元) |
上報進資(萬元) |
項目資料(√) |
是否增/續資項目 |
注冊 時間 |
上報跟蹤時間 |
企業聯系人姓名、職務及電話 |
落戶 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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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土地 |
建筑 |
設備 |
其它 |
合同 文本 |
營業 執照 |
立項/備案 |
進資憑證 |
土地 證明 |
投資者身份證 |
引資證明 |
項目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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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請在上報進資欄填好相關投資的金額,表格在報送項目進資材料時提供。
新余市擴大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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