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城北街道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xx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xyf.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城北街道聯系(地址:渝水區勞動北路706號,電話:0790-7201813,郵編:3380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城北街道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的要求。同時積極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江西省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1]30號)明確目標任務,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推進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2021年在渝水區人民政府網信息公開平臺公開政府信息共計91條,其中本單位欄目20條,區級欄目71條。
(一)主動公開
1、決策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的進一步深化,結合實際,我街道積極利用政務公開欄、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公開載體,公開有關我街道的工作動態、工作流程、計劃總結、政策信息等內容,使廣大社會群體能夠及時了解我街道信息。同時,我街道配備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兼職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開運行情況正常。2021年我街道無重大決策和意見征集。
2、管理公開。全力拓寬公開渠道,積極通過權責清單、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以及黨務政務公開欄張貼公告,設立投訴信箱和舉報電話等。同時,對照年度任務,聚焦群眾關心的問題和民生領域等社會最敏感、反映最強烈的熱點及時予以公開。
3、服務公開。我街道通過線上公開和線下公開辦理相結合的方式,在政務公開網站和便民服務中心政務公開積極發布有關辦理醫保、新農保、就業創業、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等業務的辦事指南及二維碼小程序,方便群眾通過多種方式獲得有關需要的信息,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能得到良好的實行。
4、結果公開。我街道及時在政務公開網站上公布本街道2021年度工作要點,積極向公眾匯報本街道各項工作情況,盡全力做到公開、透明。
5、執行公開。積極推進財政信息公開,按時公布我街道2021年度政府部門決算。
6、城北街道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創新工作載體,突出公開工作重點。將政務服務中心情況、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行政處罰依據標準、行政事項性收費項目、標準、依據、放管服改革工作開展情況等社會公眾普遍關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全面公開。建立健全公開制度,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形成常態化公開機制,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依申請公開
1、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2021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故無辦理此類信息公開。
2、受理情況分析。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以編制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清單為抓手,摸清信息底數,并按要求公開執行。執行規范性文件公開及報送程序,嚴抓發布前審核、發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2、數字化管理(加大數據公開力度)。2021年城北街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1條。其中,工作動態47條,公告公示26條,概況信息5條,發展規劃4條,人事任免5條,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3條,財經信息1條。
3、規范信息審核發布機制。制定了信息審核發布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形成擬上網信息文稿后,各(單位)科室負責同志負責信息的初審,單位(科室)分管領導進行再審并簽署意見,指定發布平臺,然后由主要領導審批,最后交辦公室排版核稿上傳發布。未經審核的信息嚴禁上網發布。
4、規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號)文件要求,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臺建設
1、政府門戶網站第一平臺作用。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新興的媒體,具有公民性、方便性、開放性、共享性、實時性等特點,以此為依托而實行政務公開,其作用是其他媒體不可替代的。城北街道積極倡導通過政府網站發布政務信息,特別是行政事項辦理程序及結果公示,做好財政、人事任免、民政等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政務信息公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接受公眾監督。
2、公開方式多樣化。2021年城北街道共有視頻號1個,微信公眾號1個,確保了微信公眾號的及時推送,促進信息公開提質。
3、網站集約化。全區已完成網站集約化建設,城北街道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開設了概況信息、發展規劃、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經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等欄目,對應的信息進行分類公開。
4、網站監管。城北街道能及時完成第三方抽查檢測發現問題的進行整改,并舉一反三,做到以整改促提升。
(五)監督保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1、工作考核。城北街道黨工委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重點安排部署,并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任務,并定期對政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督促相關科室進行整改。堅持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城北街道聯系群眾的紐帶,服務群眾的重要渠道,加大行政辦事事項、財務等主要信息的公開力度,確保在陽光下運行。
2、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2021年,城北街道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社會評議和糾紛等情況。
3、組織領導、監督檢查。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嚴格實行黨工委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班子成員具體部署、各相關工作人員密切配合工作機制,形成了黨委書記帶頭把方向、抓導向、管陣地、強隊伍的工作氛圍,為高質量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二是明確獎懲機制,樹立導向。由黨政辦牽頭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力度,對于不能按照工作標準完成工作任務的人員開展談話教育,加大問責力度,確保工作實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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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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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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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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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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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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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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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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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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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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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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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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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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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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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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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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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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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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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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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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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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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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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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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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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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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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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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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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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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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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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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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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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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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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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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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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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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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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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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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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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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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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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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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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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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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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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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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部門信息主動公開不夠及時,形式單一;
2、政民互動服務不足,群眾參與度不高;
3、信息員隊伍建設不完善,信息報送及寫作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改進措施:
一是做好政府門戶網站的信息公開的統籌工作,進一步跟進各部門信息公開情況;二是利用移動終端平臺,進一步完善政務互動服務,加強辦事指南等各類便民功能版塊建設;三是完善信息員隊伍培訓機制,有計劃性地開展新聞報道攝影、公文寫作等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城北街道辦事處
2022年1月28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