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村鎮計劃生育利導工作
(一)國家獎扶(村委)
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且戶口在下村鎮。
2、本人為農業戶口、配偶為城鎮戶口的夫婦(半邊戶)中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一方,且戶口在下村鎮。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1月1日之前沒有違反計劃生育和政策規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
4、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
本人及配偶現存的子女包括親生子女(含送養寄養、判隨前夫或前妻)。
5、本年年滿60周歲。
新增個人資料準備:
1、申報表;(問村委要)
2、新增對象見面調查表;(問村委要)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本人戶口本地址頁和本人頁;
4、配偶身份證正反面、配偶戶口本地址頁和配偶頁;
5、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6、子女身份證、子女的戶口本地址頁和子女頁;
7、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8、本人社保卡。
備注:以上資料一式2份,11月開始受理12月底結束。
(二)國家特扶(社區和村委)
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滿40周歲,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女方年滿45周歲;
3、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
新增個人資料準備:
1、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問村委要)
2、XX年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個人申請表;(問村委要)
3、XX年新增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見面調查表;(問村委要)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本人戶口本地址頁和本人頁;
5、配偶身份證正反面、配偶戶口本地址頁和配偶頁;
7、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8、獨生子女證或社區開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9、《殘疾證》或派出所打印的死亡孩子的戶口注銷頁及死亡醫學證明;
10、殘疾或死亡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地址頁和子女頁;
11、本人社保卡;
12、本人1寸免冠照片。
備注:以上資料一式2份,11月開始受理12月底結束。
(三)失獨家庭一次性撫慰金:5000元/人(2017年開始辦理)(社區和村委)
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197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
新增個人資料準備:
1、申請表;(問村委或社區要)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戶口本地址頁和本人頁
4、配偶身份證正反面;
5、配偶戶口本地址頁和配偶頁
6、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7、派出所打印的死亡孩子的戶口注銷頁及死亡醫學證明
8、獨生子女證或社區開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9、死亡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地址頁和本人頁
10、本人社保卡
11、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備注:以上資料一式2份,11月開始受理12月底結束。
(四)陽光助學:1000元/人年(村委)
條件:
農村戶口,實行計劃生育的一女戶、二女不再生育家庭的在讀高中女孩。
1、農村戶口。指夫妻雙方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業戶口,且戶口在下村鎮;
2、實行計劃生育的一女戶。指一個家庭只有一個女孩,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二女不再生育家庭。指一個家庭現存2個女孩,夫妻雙方有一方落實了絕育措施;
4、在讀高中。指一女、二女是公辦高中在讀學生,中專、職高等除外。
新增個人資料準備:
1、申請表;(學校準備或問村委要)
2、關愛女孩陽光助學卡;
3、本人社保卡。
備注:一式兩份,9月初受理
(五)老年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社區)
條件:
1、沒有違反計劃生育且為獨生子女父母的;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年齡的確定以身份證為準,如有異議,以組織人事部門核準的出生日期為準。
3、戶口在下村鎮社區。
備注:對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1個子女的夫妻不納入獎勵范圍。
新增個人資料準備:
1、申請表(問社區要)、承諾書(貼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本人戶口本地址頁和本人頁
3、配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配偶戶口本地址頁和配偶頁
4、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5、獨生子女證
6、子女身份證或戶口本本人頁
7、本人社保卡
備注:以上資料一式2份。老戶無需重復申請,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本人社保卡年審即可(線上——微信公眾號:江西生育服務和線下同時進行),不年審者,當年停發不補,3.31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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