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我區住建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著力解決群眾住建領域的急難愁盼問題,現將我區住建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及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點舉報內容
1.決策環節問題。主要包括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議事規則,未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未落實公示公開制度等行為。
2.審批環節問題。主要包括未履行審批程序或審批程序不到位,增設審批前置條件、拖延審批或不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
3.招標采購環節問題。主要包括拆分項目,應招標未招標,串標圍標或設置不合理限制、壁壘,無故不發中標通知書、不簽訂項目合同等行為。
4.建設監管環節問題。主要包括未按期開(完)工,批建不符、隨意變更工程建設內容,將項目違規轉包、分包,日常監管部門履職不力、未聘請監理單位或監理履責不力等行為。
5.竣工驗收環節問題。主要包括無故拖延竣工驗收,驗收把關不嚴、串通虛增工程量,工程質量不達標、施工偷工減料,報大建小、自行縮減投資規模等行為。
6.資金管理與使用環節問題。主要包括超標準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按規定及時返還保證金,擠占、挪用、超范圍使用項目資金,資金到位不及時、資金閑置、拖欠工程進度款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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