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思祥
敖思祥,男,新余市渝水區水北鎮昌下村人,1934年9月出生,1959年4月入黨,全國勞動模范, 1956年參加工作,2008年8月退休,2010年11月去世。
1954年至1959年5月水北公社畜牧良種場工作,任場長。1959年6月至2008年8月,他任水北鎮昌下村黨支部書記有50年的歷史,是全國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時間最長的村干部之一。1955年11月被評為新余縣“新長征突擊手”稱號;1985年以后多次被鎮黨委、政府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工作者”稱號;1993年5月被評為 “新余市勞動模范”;1995年7月被評為“新余市優秀共產黨員”、“江西省優秀黨務工作者”;1996年至1999年被評為市、區“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2000年5月被評為全國勞動模范、江西省勞動模范,是中共江西省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
敖思祥把根深深地扎在農村,他帶領一方群眾致富奔小康,他是勞動者的杰出代表,用赤誠奉獻贏得了鄉親們的愛戴。
興修水庫:他上任后不久,便身先士卒,帶領村民安營扎寨,挖土筑壩,歷時三年,先后興修了鴨塘、大公嶺、石橋、上塘、李家五口大小水庫,使全村所有水田旱澇保收。
壯大集體經濟,大搞農業開發:趁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在荒山上開發了面積160畝的全市第一家村級果園場,科學引進溫州蜜桔,年收入達5萬元。并興辦了冷飲廠、糧食加工廠、軋花廠、基建隊等企業,解決100多人就業,年收入8萬元,村級經濟不斷壯大。
狠剎歪風邪氣,穩定社會治安:由于昌下村地處偏僻,人員復雜,宗族派性嚴重,亂砍濫伐、偷盜、賭博、爭山搶水、聚眾鬧事時有發生。人民公社時期,本村一自然村與樟樹義城一村莊為歷史遺留的山林權屬問題發生沖突,雙方出動二、三百人,手持木棍、扁擔,劍拔弩張,一觸即發。他趕赴現場,站立馬路中央,及時禁止了一場流血事件的發生。平時他調處村內外矛盾糾紛,秉公辦事,鐵面無私,連自己的親朋好友犯事,也一視同仁,絕不放過。因此,他威望越來越高,周邊群眾都非常信服他,歪風邪氣得以徹底消除。多年來,邊際關系日趨和諧,村民和睦相處,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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