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渝水區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強調“在審查和審計中所反映的問題客觀存在,對提出的意見、建議要高度重視,建議區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預算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及時切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和處理結果適時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書面報告”。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多次召開審計專題整改會,責成相關單位對報告中所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對待、主動認領,并抓好整改落實。
2020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共對區級財政預算執行、部門預算執行和鄉鎮(辦)財政決算、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渝水區財政扶貧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渝水區2018年至2020年6月經濟發展環境專項審計調查等六類審計項目反映了37個方面的主要問題。按照區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區審計局積極跟蹤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辦)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積極進行整改,截至2022年10月,有35個方面問題已整改到位,2個方面問題仍在整改中。具體情況如下:
一、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年初預算未全部落實到部門,部分支出預算安排不夠合理”問題。一是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保證預算編制的嚴肅性、有效性,提升財政資源使用率。2020年11月30日上線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啟動2021年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工作,并對2020年度預算項目及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工作;二是加強重點項目運行監控。2021年3月31日印發了《渝水區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暫行辦法》,將政府重點投資項目運行納入績效監控范圍,完善績效管理制度,并對2020年度預算項目及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工作;三是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將財政結轉結余資金納入財政存量資金管理,清理收回后重新安排使用。《渝水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區級財政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工作的通知》(渝財〔2021〕64號)。
(二)關于“財政收入未及時足額納入預算管理”問題。截止2020年底未及時繳庫的非稅收入已于2021年全部繳入國庫,納入2021年財政預算管理。
(三)關于“財政往來款款項管理不到位”問題。一是區財政已將財政往來賬款清理工作列入了財政存量資金盤活工作主要內容,通過盤活存量進行核銷,2020年度清理核銷財政非稅賬戶暫付款1.56億元,2021年清理核銷暫付款1.03億元。二是加大財政借款清收。2020年印發《渝水區區本級財政對外借款清收工作實施方案》(渝財[2020]251號),目前正按照方案對剩余往來借款有序開展清收工作。該問題仍在整改中。
(四)關于“財務處理不規范,會計信息質量不準確”問題。已按照要求將審計反映的賬務問題調整賬務處理,同時補全相關會計核算附件。
(五)關于“財政資金未采取競爭性存放”問題。一是完善財政資金存放管理辦法,2020年制定了《渝水區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渝府辦發電[2020]7號);二是加強存放資金清理。44000萬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已于2021年存放到期,并收回省級統籌。4000萬元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已于2021年收回國庫。
(六)關于“全面績效管理待深入,績效評價跟蹤整改不到位”問題。一是深入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2021年印發了《渝水區財政局關于開展區級財政資金項目及部門整體支出重點績效評價的通知》(渝財〔2021〕98號) 《渝水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預算項目及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渝財〔2021〕48號),將績效自評工作擴大到全區;二是深入預算項目績效監控工作。2021年印發了《渝水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區本級項目支出績效運行監控的通知》(渝財〔2021〕118號),在現有的績效評價實施意見、暫行辦法和工作規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績效預算約束力度,對區本級項目支出形成常態化、系統化的績效監督。
(七)關于“部分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待加強”問題。創業大道至市環城路延伸段工程(一級公路2.7公里)項目剩余債券資金經區九屆人民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研究批準,重新調整安排于其他交通項目建設。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鄉鎮(辦)財政決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無依據向單位職工發放福利”問題。區水利局、區老干部局、區婦幼保健院三家單位已將涉及資金共7.668萬元上繳區財政。
(二)關于“擴大開支范圍支付資金”問題。涉及到的袁河辦、南安鄉已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按照《預算法》執行預算和財政制度,杜絕向非預算單位撥款。
(三)關于“往來資金長期掛賬未清理”問題。南安鄉已對長期未清理的往來款進行認真清理,借給個人胡二保的1萬元已收回至鄉財政賬戶,區袁河辦將涉及個人借款正通過法律途徑催繳,目前,已起訴1例到法院,區水利局正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清理長期往來款項等。該問題仍在整改中。
(四)關于“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問題。南安鄉少收食堂承包租金1萬元已收回,有關磚廠規費等收入25.45萬元已上繳區財政。
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南安鄉“水庫治理效果未達預期”問題。一是對在山塘水庫內及周邊養殖造成的水庫污染進行多次整治,共排查出在山塘水庫內及周邊養殖場6個,已依法依規進行拆除清理;二是開展水庫壩中壩專項整治。對南安鄉19座小二型以上水庫、99座山塘開展排查,已將山塘水庫的17座壩中壩全部清理到位;三是開展山庫水庫退養整治。通過“黨建”+兩資”清理工作,全面排查原承包者霸占山塘水庫的現象,對轄區內所有山塘水庫進行一次全面的清庫、清魚、消毒工作。
(二)關于“違規轉讓林地建設養豬場”問題。通過協商,南安鄉與投資方江西省鵬乾生態農林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重新簽訂協議,明確了新余雙胞胎豬業有限公司用來建設年出欄15萬頭生豬生態循環養殖小區項目地塊只用于果業用途,不再用于養豬場建設及其他環境污染項目。
(三)關于“部分項目進度緩慢”問題。涉及的項目已完成地面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復綠工作已到位。
四、渝水區財政扶貧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財務結算不及時”問題。2018和2019年醫療救助結余資金17.49萬元和109.06萬元已于2020年11月底退回到位。2019年城鎮貧困人口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結余資金70.67萬元于11月27日退回。
(二)關于“目錄外費用超支”問題。涉及14家醫院目錄外費用超標,金額16.59萬元;6家醫院目錄外費用未審批,金額5.32萬元,合計21.91萬元,相關醫院已退超標費用。
(三)關于“人均費用超支”問題。有17家醫院次均費用超標,金額17.91萬元,涉及到的醫院已退超支費用。
五、渝水區2018年至2020年6月經濟發展環境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監管存在漏洞,造成國有資產轉讓存在損失風險”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
(二)關于“工業園區監管不到位,出借國有資金及利息面臨損失”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
(三)關于“合同履約不到位,兩家企業拖欠土地轉讓款”問題。中歐物流公司土地款76.05萬元已通過稅收獎勵款沖抵,奉渝公司制定了還款計劃,簽訂了還款承諾書。
(四)關于“應退未退企業增值稅等稅款”問題。17家企業已退稅或抵稅;12家企業因企業申報錯誤等原因產生錯誤或垃圾數據,不涉及退稅,已重新更正報表;3家企業為外地預繳稅款,區稅務局非退稅主管機關,已通知納稅人去當地辦理。
(五)關于“以費代稅”問題。涉及到的人和、鵠山、下村鎮政府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稅收征收管理協調工作,通過稅務機關按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同時督促本轄區內的礦山企業按稅務機關的有關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款。有關款項579.42萬元已繳入區國庫,各相關單位出臺了相應的制度。
(六)關于“以“保證金”名義違規收取非煤礦山企業綜合治理費用”問題。全區己停止對礦山企業收取綜合治理保證金。2021年4月25日已將涉審資金1865.76萬元上繳區國庫。
(七)關于“違規收取瓷土招投標資料報名費、透輝石協調費”問題。招投標資料報名費93萬元已于2021年5月26日上繳省財政;透輝石協調費545.32萬元已退還至新余市盛旺礦產品廠。
(八)關于“違規收取各類保證金”問題。違規收取的保證金129.64萬元退還給相關企業,不能退還的11.8萬元已上繳區財政。
(九)關于“農民工保證金管理不規范,應退未退農民工保證金”問題。已于2021年4月7日退回涉及到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農民工保證金13.86萬元。
(十)關于“擅自為私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造成國有資金存在損失風險”問題。已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十一)關于“財信融資擔保管理不規范”問題。重新完善修訂了《渝水區擔保中心項目評審規程》,對在保企業的擔保期限及退出計劃做了從新規定,進一步規范了擔保業務制度。
(十二)關于“違規發放各類政府補貼”問題。區就業局對違規發放的各類求職、培訓、失業保險共16.3萬元退回并上繳省財政。
(十三)關于“違規多收企業“財園信貸通”貸款保證金”問題。違規多收取的貸款保證金已退還至相關企業。
(十四)關于“未按合同約定,提前支付工程款”問題。區投控集團制定完善了《新余市渝水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審核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工程款支付審核管理,做到工程款支付審核制度化、規范化、流程化。
(十五)關于“私設“小金庫””問題。違規資金0.8萬元已上繳省財政,并給予三名相關責任警告、記過等處分。
六、渝水區2019年度財政存量資金專項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入國庫”問題。非稅收入24979.2萬元已于2020年全部上繳國庫。渝水區財政將加快非稅收入繳庫進度,及時上繳國庫,并通過預算安排支出。
(二)關于“部分政府債券資金未及時撥付,債券資金效益未充分發揮”問題。一是加快債券資金撥付進度。2020年1-9月累計撥撥債券資金3669萬元;二是加大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力度。對項目已結束的債券結余資金全部納入2020年財政存量資金清理盤活范圍,共清理收回結余債券資金4851萬元,收回的債券結余資金重新調整安排建設項目;三是召開支出調度會議。2020年9月29日,區政府召開債券資金支付調度會議,督促項目部門加快項目建設進度。10月26日,區委財金委會議就債券項目實施和支出情況再次進行了布置和調度。
(三)關于“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及時使用”問題。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7380.45萬元已于9月30日前全部撥付到位。
(四)關于“財政專戶存量資金盤活不到位”問題。2020年6月已開展財政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工作,對結轉結余兩年以上的財政專戶存量資金進行清理盤活,并下發了《渝水區財政局關于清理收回財政存量資金的通知》(渝財[2020]149號)。
(五)關于“未采取競爭性方式選擇資金存放銀行和未對財政專戶資金進行保值增值”問題。區政府已制定下發了《渝水區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渝府辦發電[2020]7號),進一步完善資金存放管理規定,對相關資金存放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待存款到期后將根據辦法實行競爭性存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以上是《關于2020年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所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大部分問題得到了糾正,還有小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有的是整改中遇到了實際困難;有的是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造成的,整改工作也是推進制度逐步健全、體制逐步完善、改革逐步深化的一個過程。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對整改工作的跟蹤督促力度,使問題逐步整改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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