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6]001號
渝水區人民政府關于渝水區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3〕23號)《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贛府廳發〔2022〕56號)及新余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等規定,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和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政府擬訂了渝水區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一)經土地現狀調查確認,本次擬征地四至范圍:(具體擬征收范圍見附件1:土地權屬調查確認圖)。
(二)本次擬征地共7宗地,土地產權明晰,界址清楚,沒有爭議。涉及珠珊鎮垱上村、莊上村、西岸村、垱上村垱上村小組、莊上村莊上村小組、西岸村西岸村小組,良山鎮垣下村神山村小組。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擬征收土地規劃用途為市政公用建設,擬用于渝水區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
三、土地現狀調查結果
經調查確認,本次擬征地面積72.2325畝,其中:耕地6.0765畝、喬木林地63.7455畝、農村道路2.3385畝,坑塘水面0.0705畝、其他土地0.0015畝。按土地權屬分:良山鎮垣下村神山村小組3.5025畝,珠珊鎮垱上村0.7905畝、垱上村小組3.0165畝,珠珊鎮西岸村0.0780畝、西岸村小組0.6435畝,珠珊鎮莊上村0.0780畝、莊上村小組64.1235畝的集體土地。調查具體結果見附件2-3。
四、征地補償安置及費用支付對象、方式和期限
(一)征地補償安置情況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擬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3〕23號)、《渝水區各鄉鎮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渝府辦發〔2024〕53號)文件標準執行,具體補償情況見附件2。
2.地上青苗、樹木等的補償標準及費用
地上青苗、樹木等的補償標準按照新余市及渝水區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補償標準及金額見附件3。
3.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安置
本方案未涉及農村村民住宅拆遷安置。
4.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費用
本方案未涉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拆遷。
(二)支付對象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2.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青苗及樹木等屬于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其補償費支付給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個人或承包經營者所有的,其補償費支付給個人或承包經營者。
(三)支付方式
所有費用以轉賬方式線上支付。
(四)支付期限
土地補助費、安置補償費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足額支付。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支付征收土地補償費用的期限自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即作出補償安置決定之日起60日之內支付。
其他安置方式的期限按協議約定執行。
五、社保安置
1.對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1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安〔2022〕56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的,給予社保安置。經初步核定,本次符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條件人員共343人,具體參保繳費補貼人員名單,待土地征收批準后,以社保部門核定為準。
2.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按照渝水區人民政府相關政策執行,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本公告同時在渝水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告,網址:http://m.htfjpj.com/
七、補償登記
自公告發布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請于2026年3月15日前(本公告期滿前),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前往新余市自然資源局渝水分局(新余市渝水區白竹路1397號)辦理補償登記(或書面委托他人辦理補償登記),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按照土地現狀調查公示結果確定。
八、聽證事項
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規定,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應在收到聽證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超半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方案提出異議的,渝水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召開聽證會,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九、異議反饋與處理
在被征收土地范圍內,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在本公告期內提出。渝水區人民政府將根據異議反饋和聽證情況,適時修改補償安置方案并再次公告。
附件1:擬征地紅線圖
附件2: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附件3:青苗、果樹、林木等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附件4:住宅(房屋)貨幣安置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附件5: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聯系單位:新余市自然資源局渝水分局
聯系地點:新余市渝水區白竹路1397號
聯系人員:陳順龍 0790-6369623
渝水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附件1:
渝水區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擬征收土地紅線圖

附件2:
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
序號 |
權屬單位 |
地類 |
面積 |
補償標準 |
補償金額 |
|
(畝) |
(元/畝) |
(萬元) |
|||
|
1 |
渝水區珠珊鎮莊上村莊上村小組農民集體 |
林地 |
60.861 |
29890 |
181.9135 |
|
其他農用地 |
1.317 |
42700 |
5.6236 |
||
|
耕地 |
1.9455 |
42700 |
8.3073 |
||
|
小計 |
195.8444 |
||||
|
2 |
渝水區珠珊鎮西岸村西岸村小組農民集體 |
耕地 |
0.3465 |
42700 |
1.4796 |
|
林地 |
0.222 |
29890 |
0.6636 |
||
|
其他農用地 |
0.075 |
42700 |
0.3203 |
||
|
小計 |
2.4634 |
||||
|
3 |
渝水區珠珊鎮垱上村垱上村小組農民集體 |
林地 |
0.495 |
29890 |
1.4796 |
|
耕地 |
2.5215 |
42700 |
10.7668 |
||
|
小計 |
12.2464 |
||||
|
4 |
渝水區良山鎮垣下村神山村小組農民集體 |
林地 |
1.683 |
29050 |
4.8891 |
|
其他農用地 |
0.57 |
41500 |
2.3655 |
||
|
耕地 |
1.2495 |
41500 |
5.1854 |
||
|
小計 |
12.4400 |
||||
|
5 |
渝水區珠珊鎮垱上村農民集體 |
林地 |
0.3615 |
29890 |
1.0805 |
|
其他農用地 |
0.429 |
42700 |
1.8318 |
||
|
小計 |
2.9124 |
||||
|
6 |
渝水區珠珊鎮西岸村農民集體 |
耕地 |
0.0135 |
42700 |
0.0576 |
|
林地 |
0.045 |
29890 |
0.1345 |
||
|
其他農用地 |
0.0195 |
42700 |
0.0833 |
||
|
小計 |
0.2754 |
||||
|
7 |
渝水區珠珊鎮莊上村農民集體 |
林地 |
0.078 |
29890 |
0.2331 |
|
小計 |
0.2331 |
||||
|
合計 |
226.4151 |
||||
附件3:
青苗、果樹、林木等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
權屬單位 |
種類 |
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萬元) |
|
渝水區珠珊鎮人民政府 |
林木 (近熟林、成熟林) |
60.1096 |
1500 |
9.0164 |
|
渝水區珠珊鎮西岸村西岸村小組農民集體 |
林木 (近熟林、成熟林) |
0.1324 |
1500 |
0.0199 |
|
渝水區珠珊鎮垱上村垱上村小組農民集體 |
林木 (近熟林、成熟林) |
0.495 |
1500 |
0.0743 |
|
渝水區良山鎮垣下村神山村小組農民集體 |
林木 (近熟林、成熟林) |
1.6834 |
1500 |
0.2525 |
|
渝水區珠珊鎮垱上村農民集體 |
林木 (近熟林、成熟林) |
0.3611 |
1500 |
0.0542 |
|
神山林業推廣站 |
林木 (近熟林、成熟林) |
0.7516 |
1500 |
0.1127 |
|
合計 |
|
|
|
9.5300 |
附件4:
住宅(房屋)--貨幣安置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權利人(權屬)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積 |
補償標準 |
補償金額 |
搬遷費 |
臨時安置費 |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
序號 |
權利人 |
類別 |
單位 |
數量 |
面積 |
補償標準 |
補償金額(萬元) |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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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