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6]003號
渝水區人民政府關于渝水區下村鎮橋上水庫50MW漁光互補光儲一體化發電
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3〕23號)《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贛府廳發〔2022〕56 號)等規定,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和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渝水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農村、林業、民政等部門擬訂了渝水區下村鎮橋上水庫50MW漁光互補光儲一體化發電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一)經土地現狀調查確認,本次擬征地所在圖幅:涉及G50H003030等1幅圖(見擬征地紅線圖)。
(二)經土地現狀調查確認,本次擬征地涉及下村鎮江東村江東村小組、胡家村小組;涉及1個地塊,土地產權明晰,界址清楚,沒有爭議。
二、征收目的與規劃用途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擬征收土地規劃用途為供電用地,擬用于渝水區下村鎮橋上水庫50MW漁光互補光儲一體化發電項目建設。
三、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
經調查確認,本次擬征地總面積10.7865畝,其中:林地5.3385畝、其它農用地5.448畝。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建筑物及構筑物的權屬、青苗及樹木等的種類、數量,具體見附件3。
四、征地補償安置及費用支付對象、方式和期限
(一)征地補償安置情況
擬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3〕23號)《渝水區各鄉鎮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4〕53 號)文件標準執行,具體補償情況見附件2。
(二)支付對象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2.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青苗及樹木等屬于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其補償費支付給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個人或承包經營者所有的,其補償費支付給個人或承包經營者。
(三)支付方式
所有費用均以轉賬等方式線上支付,不得現金支付。
(四)支付期限
土地補助費、安置補償費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足額支付。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支付征收土地補償費用的期限自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即作出土地補償安置決定之日起60日之內支付。其他安置補償方式的期限按等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執行。
五、社保安置
對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1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安〔2022〕56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的,給予社保安置。經初步核定,本次符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條件人員共0人。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4日。(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本公告同時在在渝水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告,網址:http://m.htfjpj.com/
七、補償登記
自公告發布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請于2026年3月24日前(本公告期滿前),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前往新余市自然資源局渝水分局辦理補償登記(或書面委托他人辦理補償登記),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按照土地現狀調查公示結果確定。
八、聽證事項
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成員、村民委員會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方案內容有不同意見的,應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要求,于本公告之日起或者收到聽證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方案提出異議的,渝水區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九、異議反饋與處理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其成員、村民委員會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意見、建議的,在本公告期內提出。本政府將結合異議反饋及聽證情況,認為確有必要的,適時修改補償安置方案并再次公告。
附件1:擬征地紅線圖
附件2: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附件3:青苗、果樹、林木等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附件4:住宅(房屋)貨幣安置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附件5: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聯系單位:新余市自然資源局渝水分局
聯系地點:新余市渝水區白竹路1397號
聯系人員:陳順龍 0790-6369623
渝水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附件1:
渝水區下村鎮橋上水庫50MW漁光互補光儲一體化發電項目擬征收土地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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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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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土地權屬單位 |
地類 |
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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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下村鎮江東村江東村小組、胡家村小組 |
林地 |
5.3385 |
29890 |
15.9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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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村鎮江東村江東村小組、胡家村小組 |
其它農用地 |
5.448 |
42700 |
23.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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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7865 |
/ |
39.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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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青苗、果樹、林木等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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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權利人 |
青苗、林木名稱 |
單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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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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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住宅(房屋)--貨幣安置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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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權利人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積 |
補償標準 |
補償金額 |
搬遷費 |
臨時安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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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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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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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權利人 |
類別 |
單位 |
數量 |
面積 |
補償標準 |
補償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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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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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