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性收費及服務
商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人和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性收費行為,嚴控政府購買服務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加強服務商全流程管理、保障服務質量,人和鄉出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性收費及服務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與《基層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形成配套制度,構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收費有標準、采購有規范、管理有要求、追責有依據” 的服務管理體系,現就《辦法》核心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制定背景與適用范圍
制定背景
本《辦法》依據國家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收費規定,結合人和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實施實際制定,旨在解決以往項目服務性收費無統一標準、服務商選取不規范、服務質量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推動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中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低成本化。
適用范圍
覆蓋人和鄉所有使用財政性資金、政府融資性資金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包含房建、市政、園林綠化、水利、交通等所有工程行業,無行業例外情形。
二、核心管理范疇:明確服務性收費項目清單
《辦法》明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在前期決策、工程前期準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全階段,需委托第三方中介提供的咨詢服務均納入管理范疇,共列明 20 類核心收費項目,涵蓋:
前期咨詢類: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等;
評估評價類: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評價、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
勘察設計類:勘查設計、施工圖審查等;
施工管理類:工程監理、第三方檢測、全過程造價咨詢等;
竣工結算類:項目竣工造價審核、決(結)算評審等。同時明確,未列明的其他工程服務性收費項目也納入管理,形成 “清單 + 兜底” 的全品類覆蓋。
三、采購管理規范:按預算金額分級確定選取方式
根據服務類項目采購預算金額,實行三級差異化采購方式,兼顧采購效率與競爭性,具體劃分:
30 萬元(不含)以下:按《江西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在網上中介超市選取中介服務;
30 萬元(含)-200 萬元:采用競爭性談判、磋商、詢價等方式選取;
200 萬元(含)以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取。特殊服務性項目、省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外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收費標準管控:分項目定上限,大幅壓降服務成本
《辦法》的核心亮點為對所有服務性收費項目設定明確收費上限,部分項目按行業標準下浮計費、部分按項目規模分檔限價、部分按單位量限價,從源頭嚴控服務成本,核心收費標準要點如下(僅列關鍵項):
前期咨詢類:項目建議書咨詢費≤2 萬元 / 個;可行性研究報告咨詢費按工程概算分檔,500 萬以下≤1 萬元 / 個,1 億元以上≤3.5 萬元 / 個;
評估評價類:房建 / 市政環評報告書編制費≤7.5 萬元 / 個,水土保持報告書編制費房建≤5 萬元 / 個、市政 / 園林≤6 萬元 / 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服務費≤3 萬元 / 個;
勘察設計類:房建 / 市政 / 園林勘察設計費≤《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 60%;水利項目山塘勘察設計費≤5000 元 / 座;交通項目四級公路勘察設計費≤2.5 萬元 / Km;
施工管理類:房建 / 市政監理費按工程造價分檔,400 萬以下≤1.2%,3000 萬以上≤0.7%;市政道路彎沉檢測費≤70 元 / 點次,房建實體檢測費≤0.8 元 /m2;全過程造價咨詢費≤工程造價的 0.5%;
其他未列明項目:有行業計費標準的≤標準的 60%,無行業標準的按最低市場價執行。同時明確,政府融資項目、重大 / 復雜 / 特殊要求項目,服務性收費可一事一議,兼顧一般項目成本管控與特殊項目服務質量。
五、工程結算要求:明確招標比例統一下浮 6%
為進一步壓降工程整體造價,《辦法》規定所有工程項目結算實行統一比例下浮:
公開招標、政府采購限額以下直接發包 / 邀請招標項目,在財政預算審核控制價基礎上下浮 6%;
未做財政預算審核的項目,先由第三方審計出具財審中心參考價的結算報告,再下浮 6% 作為最終結算金額。
六、服務商管理:建庫選取 + 資質要求 + 全流程監管
1. 建立服務商及施工單位庫
人和鄉建立第三方服務商及施工單位庫,邀請招標或通過 “三重一大” 選取服務商 / 施工方時,從庫內通過搖號、服務評價、資質考核、項目質量效果等方式選取,按程序確定中標單位,實現 “庫內選取、優中選優”。
2. 資質硬性要求
業主單位需根據項目性質、規模和要求,選用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無對應資質的機構不得參與項目服務。
3. 收費確認備案程序
業主單位與中介機構按《辦法》計費標準協商確定收費額度后,需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 財政部門備案,鄉財政部門憑備案審核文件撥付服務費用,做到 “先備案、后付款”。
七、監督考核機制:量化抽審 + 違約追責,強化服務質量
1. 預結算項目分級抽審 + 考核扣費
結合渝水區相關規定,建筑安裝工程費 200 萬元以下的預、結算項目實行備案制,鄉財審中心按金額分級抽審,抽審比例隨項目金額提高而提升:
50 萬(含)以下:抽審 10%
50 萬 - 100 萬(含):抽審 15%
100 萬 - 200 萬:抽審 20%同時設置量化考核扣費標準,根據審核偏差率扣減服務費用,偏差率>10% 的,扣減全部費用且一年內不得承接本鄉財政投資評審業務:
偏差率 2%-5%(含):扣減 10% 服務費用
5%-8%(含):扣減 25% 服務費用
8%-10%(含):扣減 35% 服務費用
2. 招標代理專項追責
招標代理機構除做好招標工作外,需同步擬定合同,確保合同與招標要求一致,否則扣減 50% 服務費用;若未履行職責,除承擔法律法規及行政處罰外,還需繳納項目招標代理費 2 倍的罰款,且永久不得承接本鄉招標代理業務。
3. 中介機構綜合監管
建設單位督促中介機構依法依規、客觀公正開展業務,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并通報中介超市等平臺管理機構,按規定采取清退出庫處理,永久不再合作。
八、主體責任劃分:業主主責 + 主管監管 + 財政審核
業主單位:全權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服務商選取、收費協商、日常對接等工作;
主管部門:承擔工程項目及服務商的監管責任,審核服務收費額度;
鄉財政部門:負責服務費用的審核撥付,對未按《辦法》備案、超標準收費的項目,不予撥付資金。
九、《辦法》實施意義與配套銜接
實施意義
本《辦法》是人和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配套制度,首次制定了全行業、全流程的服務性收費統一上限,大幅壓降政府購買服務成本,同時通過 “建庫選取、分級采購、量化考核、嚴格追責” 的全流程管理體系,倒逼服務商提升服務質量,從 “成本” 和 “質量” 兩端保障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杜絕服務收費亂象和中介服務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配套銜接
本《辦法》與《人和鄉基層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同步出臺、配套執行,前者聚焦項目服務端的收費和服務商管理,后者聚焦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的流程管理,兩者形成互補,構建起人和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建設流程 + 服務配套” 的雙重規范化管理體系,為全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高效、合規、低成本實施提供了完整的制度遵循。
十、附則說明
本《辦法》由人和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所有鄉內符合適用范圍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均須嚴格遵照執行,無特殊豁免情形。
解讀機關:人和鄉人民政府
政策咨詢電話:0790-711****3711
政策文件鏈接:人府發〔2025〕4號關于印發《人和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性收費及服務商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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